(2)李元昊创制。《宋史·夏国传》云:
元昊自制蕃书,命野利仁荣演绎之,成十二卷,字形体方整类八分,而画颇重复。教国人纪事用蕃书,而译《孝经》、《尔雅》、《四言杂字》为蕃语。
李元昊系李德明之子,他年轻时便“晓浮图学,通蕃汉文字,案上置法律,常携《野战歌》、《太一金鉴诀》”。这一段文字同样也出自《宋史·夏国传》,李元昊既已通蕃汉文字,表明他那时已有蕃文——即西夏文了,为何再制“蕃书”呢?蕃文是否就是“蕃书”呢?如果说元昊“自制蕃书”的话,那么,他早先认识的蕃文就不是西夏文了。
(3)遇乞创制。《梦溪笔谈》云:
元昊果叛,其徒遇乞先创造蕃书,独居一楼上,累年方成,至是献之。
这里的遇乞与野利仁荣同是元昊手下的大臣,但不是一人。对西夏文颇有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史金波认为,记载李德明创制西夏文的文献只有《辽史》一种,与《隆平集》等书记载重复,把元昊误写成了德明,因而《辽史》的记载不足凭信。他认为西夏文是元昊创制的,又找了两条证据,一是西夏人撰写的《妙法莲华经序》:“此后,凤角城皇帝,以自国语言,兴起蕃礼,创造文字,翻译经典,武功出众,德行殊妙”。二是《宋史·夏国传》中元昊给宋朝上的表章:“臣偶以狂斐,制小蕃文字,改大汉衣冠,衣冠既就,文字既行,礼乐既张,器用既备,吐蕃、塔塔、张掖、交河,莫不从伏。”他的结论是:“西夏文字创制时,正是元昊全面准备立国称帝之际。经常忙于建国大计和军事征讨的元昊不大可能亲自创制这种字形繁复、数量众多的文字,他只是提倡并下令创造文字,也可能他有一个大致的设想,但具体造字工作则是由大臣野利仁荣等主持完成的。”[32]这个分析是很有见地的。